谈谈所谓超标电动车以及禁摩
你需要知道不完善、一刀切是懒政的体现
仅代表个人意见,尚未完成全文整理
摩托车怎么你了
在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知道的有:
-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实施“禁限摩”的国家。
- 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2019年7月的数据,中国大陆地区约有190个城市禁摩。这包括到了绝大部分
便捷、成本低、操纵简单是摩托车的优点,其缺点在于相比汽车没有足够的安全保障
只谈论个人通勤的话,摩托车自然是足够好的选择,奈何大多数城市禁摩,直接许多人只能放弃或者直接面临罚款
换句话说,厂商合法生产,群众合法购买,摩托禁止上路
只要我不在禁摩的城市就可以了吧?非也,许多人想要驾驶摩托车旅游,所遇到的一个问题是高速禁止摩托车通行。这本身其实无可厚非,前面提到摩托车相比汽车确实没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虽然剁椒鱼头也没好到哪去),何况高速上货车汽车数量不少,速度不慢,一旦发生事故确实是难以挽救。
但是,这一切都并不是盲目一刀切的理由。
至少,摩托车能否通行高速公路,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该由法律来决断的
马克思说:“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但如今保障摩托自由的法律早已经成为白纸一条不是吗
📃 道交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八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但是绝大部分省份直接对于摩托车上告诉进行一刀切,从而产生了闯卡、硬上的现象(不过也是逃了高速费用,从管理方的角度更是没有作用可言),因此我很欣慰还有一些地区的告诉可以正常让摩托车取卡、缴费并上高速,至少有对应的去执行管理。
我个人并不懂法,但我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地区对于摩托车的管理是不公正、不合理、不正确的
📃 2013年 所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中国的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 在超过10年之后,需要定期年检,最多13年就必须要强制报废。
这也很荒唐,也同时让摩托车被迫成为了许多人放弃的选择,因为大部分人根本没有足够的金钱去考虑购买一个随时面临报废的产品,尤其是这个产品本身不会坏的情况下,这也直接促使摩托车二手市场没那么活跃
那么好,摩托车的念头被打消了,但百姓对于通勤、对短途出行的需求总不能打消吧?
于是权衡步行、骑车、公交、地铁、打车、开车
很明显骑车是大部分的最优解,既然摩托车被禁止了,我们还有电动车不是?
接下来矛盾就转移到了电动车上
没有什么超标电动车
规范问题
电动车就电动车,什么叫超标电动车?
本质还是规范问题!
早期电动车叫法有很多,什么电单车、电动车、电摩、电驴等等,各种造型设计也没有完善的规范条例,加之电动车无需驾照,许多人觉得这玩意就是好啊,什么也不用管,买了只要充个电,跑得又快又方便,极端点说甚至还不用管红绿灯和交警,超速行驶的电动车违规横冲直撞无所畏惧。
外加偷抢电池、整车的现象屡见不鲜,终于是逐步的把完整的法规给订出来了,也就是人们经常谈论到的新国标
如今整体分成三类:
一类是电动自行车
,你只要年满16岁,戴头盔,时速小于等于25km/h,遵守交规,整车质量以及大小尺寸不超标就可以,这种本质是自行车,出台规范以及政策的人完全是按照自行车的标准去制定的规范,但在我看来,这很合理,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交通参与者同样还有普通周边上班族、老人、安全意识没那么强烈的人,这种需求普通自行车都够,他们的需求就是买买菜,去没多远的地方通勤,所以这个条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他的名字都叫自行车了,你不应该拿别的去挑刺。
有人会说他只能载一个未满 12 的儿童,骑得很慢,轮胎很窄很小啊之类的,没错,但是自行车就是这样,或许很多地方还是不合理需要优化,但整体方向没有错,你不应该拿机动车的要求去要求一个自行车。
这不意味着相关规范不能优化,最新的草案中针对重量进行了放宽,我认为这是合理的
由于他是自行车,自然是算作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即使大家都慢一点,也没啥可说的非要走机动车道的都是傻逼玩意,路况特别差除外
当然出台政策的人不是完全不知道市场以及百姓到底需要什么,因此就有了另外的分类即电动轻便摩托车
和电动摩托车
,上面的电动自行车
这里用电自
代替
这两者就是传统百姓认为的真正的电动车了,速度不慢,安全性也比电自更有保障,并且算作机动车,享有路权,很方便是不是?
但是又有许多冲突点的出来了:
- 老百姓说,这不行啊,怎么还要考证上牌啊?怎么我没证被汽车的分了啊!
- 老百姓说,这也不对啊,我还是载不了我两个小孩啊,国家不是二胎政策吗,我的孩子难道不要接送上学吗?
- 稍微明白一点的,也理解上牌愿意考证的出来的,最后发现原来这是机动车算摩托车啊?可是我的城市禁摩啊?!
完全不懂的人直接破口大骂这是超标电动车,不让骑,这其实是没有搞清楚情况
冲突这就起来了,对于那些不愿意上牌考证,只是想有一个不受拘束随心所欲在马路上畅行的,想怎么走怎么走的人,我只能骂一句去你妈的别特么出来恶心人,这种红灯随便闯,马路当自己家,逆行乱变道的,戴个头盔和要你命一样的我巴不得罚的越狠越好,放出来简直是对每个人的安全威胁。
对于确实有矛盾的点,比如二胎政策却不能让两个小孩好好上学的情况,这绝对是政策不完善导致的,立法者应当制定合理的规范,做合理的考虑,并且我希望执法者能温柔执法,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当然我最关心的还是那些禁摩的城市(比如我所在的南昌),对于他们而言,所有的政策可谓都差到了极点!你能选择的只有电动自行车,整个城市就那自行车怎么可能满足的了需求!于是乎又诞生了畸形的市场和现状
超标电自
以传统车厂以及行业默许的情况来看,禁摩的城市所选择的电动自行车并不都是纯粹的电自(我本人如此)
出厂即超标、解速就起飞的选择是多少鬼火少年的选择:)
这就涉及到两类人
一类是完全就是要爽,要骑,要做不受拘束的,电动车在各种路上随便骑的人
另一类是单纯满足通勤需求,但是被最高 25km/h 折磨的人,他们确实会注意安全,按照交通规则去参与交通
于是乎为了第二部分的人,许多地方默许了这种行为,他们也知道这不合理,但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解速的现象也就无所谓了,只要你注意安全(可能只是戴好头盔)就不会为难你。这也出现另一种情况:托关系把电摩上上电自牌照,只要管的不严,我依然成了为所欲为的电动车不是吗?
本质上还是打擦边球罢了。
但由于是第一类人并不受人喜爱,大部分地方都因为这一类人严格执法,你只要是电自,你就只能严格按照电自走,超标一点(装个后视镜超高)那么就罚款、扣车,这太暴力了。
同时针对畸形的市场,新新国标马上就要诞生了,大概是下面这样:
- 取消强制安装脚蹬子,好事,这玩意除了加大风险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 取消15公里/小时的提示音,确实挺吵的,也没啥用,15km已经很慢了
- 北斗定位。看看就好吧,个人不怎么感冒,除了多花钱没意义,实施也是问题
- 防范非法改装行为,见仁见智,以电自本身的定位,我个人不支持改装行为
依旧限速 25Km/h,我表示没有意见,尽管我认为美国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和我国的电动自行车没太大区别)要求:功率不超过 750W,速度不超过32km/h(20mph)更加合理。
法律的温度
我个人尤其支持进行合理的立法以及形成规范治理
但因为规范出来的实在太晚且中间变动复杂,因此大部分的眼里电动车要这手续那手续还要罚款,这就是对百姓的为难!
我当然不会这样想,我们要知道国情有这样两点
- 人民有短途出行的痛点,但绝大多数人不愿意受到约束与处罚
- 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没有那么高
如何体现呢?以我所在的江西省南昌市为例,闯红灯、逆行以及乱变道的情况屡见不鲜,骑着 25km/h 的单车在机动车上慢悠悠的骑着,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头盔?你可拉倒吧那也太麻烦了)把马路当自家,直接当着面在机动车道中间逆行·····这种人连车灯都不知道开关的。
据我所知管理最受严格的是深圳地区,相比之下我这边的执法可谓是温柔至极,只要你好好戴头盔基本就不会管你,但太过温柔的代价就是逆行闯灯你却无可奈何。不要高估大部分人的素质,这是我确切感受到的,或许我能做的就是给他们竖起一根中指。
解禁才是关键
别再纠结电自限速 25Km/h 了,放开摩托才是关键!揪着超标电动车的理念忽略摩托的本质是围魏救赵,出台政策的人把电动车划分到机动车和摩托无可厚非,但在禁摩的城市属于是彻底封杀了百姓的需求
规范政策,合理执法绝对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做法。但对于没有办法良好管理就直接放弃或者禁止,对人民群众的需求视而不见的,绝对是无用的表现
我个人支持解禁摩托的行为,对于有不完善的行为就一刀切,这就是懒政的表现!
这一切阻碍生产力和科技发展,加重老百姓的负担
去你妈的禁摩吧!!!
本篇文章看得我心潮澎湃。我和你有很强烈的共情,因为我的父亲始终骑着老摩托车送我上学,这样的法规有点恶心😅
另:大佬加个友链嘛?😊我站已添加贵站信息,我站信息已发送至你的QQ🙂
油耗低,价格便宜,能骑好多年,如何提高税收和市场活力?懒政,不如说是为了一己私利和“长远发展”。
给公交车限速的人不用坐公交车,限制摩托车的人不需要买摩托车,下电动车限令的人不会骑电动车。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